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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之经济合理原则解说

发布时间:2017年6月10日 来源: 松江合同纠纷律师  
  [导读]: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在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本文专家为您解读合同履行的经济合理原则。在履行合同中贯彻经济合理原则,表现在许多方面:债务人选择最经济合理的运输方式,选择履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选择设备体现经济合理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在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
  在履行合同中贯彻经济合理原则,表现在许多方面:债务人选择最经济合理的运输方式,选择履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选择设备体现经济合理原则,变更合同,对违约进行补救也体现经济合理原则。如《民法通则》第11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原《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货物从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经过30日无人提取时,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征求处理意见;再经过30日,仍无人提取或托运人未提出处理意见,承运人有权将货物作为无法交付货物,按运输规则处理。对易腐或不易保管货物,承运人可视情况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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