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司法鉴定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自4月1日至6月30日,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法医类、物证类和声像资料类“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资质条件、技术能力和执业行为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分自查和抽查两种方式。在鉴定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市司法局抽查了12家鉴定机构,占总数的80%。检查发现,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着司法鉴定实施不符合程序要求、收费不够规范等问题。专项检查坚持了边检查、边整改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市司法局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