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华,松江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广海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二、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立案应提交如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各一份。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等的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及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身份的证明书。
3、受委托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应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材料,如合同书、有关债权债务文书、结婚证等的复印件。
5、需查封的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和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按照我国的要求申请人此时必须要提供担保,同时提供担保的价值一般要与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相当。要是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那法院可以驳回其在起诉之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至于诉中财产保全,如果人民法院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那此时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
一、诉前财产保全保全期的规定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保全期的规定是15天之内应当提起诉讼活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二、诉前保全的条件:
1、 案件必须是给付内容的诉讼。
2、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申请诉前保全的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对被申请人有财产上的权利。
3、 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 必须在诉讼前申请。
5、 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6、 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三、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族,住址:××市××区××路××号××室,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族,住址:××市××区××路××号××室,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查询及保全: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 纠纷,于 年 月 日向你院起诉在案。
财产保全在我们国家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措施,当然了,很多的人员在还没有提起诉讼活动之前,就已经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这也是符合法律当中的规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判断,从而来决定是否同意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