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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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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

对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如何确定合同成立地点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8日 来源: 松江合同纠纷律师  
法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释义:本条是对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如何确定合同成立地点的规定。
要式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以前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以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从原则上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但也要根据合同为不要式或要式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应以承诺发生效力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而要式合同则应以完成法定或约定形式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即本条规定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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