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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单位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

发布时间:2026年4月15日 成都合同纠纷律师

单位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着明确的规定。当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时,即在法定时间内未能与员工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给员工。这样的制度设计旨在鼓励并强制实施正规化、透明化的雇佣关系管理,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公平对待。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签订合同如何主张双倍工资?

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需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补偿,直至补签书面合同为止或达到一年期限时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权利主张存在时效限制,一般为一年。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未按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实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赔偿。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利的有效保障,也是对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的一种督促。

律师:浙江金九鼎(成都)律师事务所 [四川]

浙江金九鼎(成都)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成都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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