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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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债之撤销权的行使
(一)债的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由于债务人实施的不正当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故债的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分为主观、客观条件两个方面。 其客观条件是: 第一,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合法成立后,消灭之前。债权成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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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诸问题之探讨
新合同法设立了债的保全制度,即代位权制度和撤销权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更是利用大篇幅对代位权制度作了较详细的解释,许多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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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权人代位权构成和效力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债务人是否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应依债务人的自由意思,债权人不得随意干预,但是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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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的几个问题
一、债权人代位权与保证人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中的“债权人”是否包括尚未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依担保法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此种追偿权性质上属于债权。另依学者通说,该权利为一新成立的权利,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并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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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代位权必须符合的条件
行使代位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③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④债务人的怠于行使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人民法院进行。根据《合同法》第73条之规定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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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案情]1999年7月至2000年4月期间,福兴石灰厂多次购买丰达公司的煤炭,陆续给付了部分货款,但双方一直未有对账。后丰达公司主张石灰厂尚欠其货款11万元。多次索款未果。丰达公司查知福兴石灰厂在某冶炼股份公司有到期的债权约 40万元,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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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代位权诉讼的若干问题
(1)代位权诉讼的管辖及合并审理。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是次债务人(第三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两个和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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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失公平与撤销权的行使
申请人香港某居民与被申请人北京某房地产公司1996年8月18日签订《房产租赁合同》,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出租位于北京西八里庄某处房产。合同对租金及其支付均作出了具体规定。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定上述合同前,被申请人于1996年6月16日便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