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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谨防工伤诈骗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9日 来源: 松江合同纠纷律师  
    案例:一家建筑公司招聘员工,某天上午,李三荣与几个老乡一起来应聘。见来者的工资待遇要求不高,该公司费经理就同意他们几人进工地工作。不料当天下午,就说工地出了事,费经理见李某在地上叫得很痛苦的样子,又听几个老乡说是从四楼掉下来的,就马上送李某进医院,一拍照发现李三荣的二、三节脊椎骨折,如不手术就会有半身瘫痪的危险,医生建议立即手术,但李三荣坚决不同意。不久伤者的妹夫姚某带领几个同乡来到医院,提出回家治疗,要求一次性赔偿,并威胁说不然就打110,找有关部门解决。由于怕官司给公司发展带来不利,而且害怕报了工伤事故,公司会被处罚,工地会被责令停工整顿,影响工程进度,又考虑到对方只要求3万多元的赔偿额,费经理就同意了,而且还签订了“一次性赔清永不反悔”的字据。没想到,可能会瘫痪的伤者和他的同乡收了钱之后,当晚就从医院消失了。更令他想不到的是,在几天后的一次同行聚会上,某工地的徐经理也讲述了同样的工伤事故,伤者也叫李三荣。后两人一起到派出所报案。  
   原来,李某是安徽人,三年前在广东打工摔伤腰椎,因而产生歹念,他伙同几个老乡一起谋划以工伤这种手段来诈骗钱财。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了工地老板的上述心理弱点,因而每次都得逞。
   由于该公司没有按照有关工伤的法规、条例去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没有按照法律程序去办,所以自己被骗了也不知道。
    为了防止上述情况再次发生,企业需要加强管理,加强职工的安全操作规程意识。万一工地或工厂出了工伤事故,企业不要急于私了,而应依法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是否属工伤的认定,医疗终结后,让伤者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作伤残等级鉴定,只有有效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才能确定赔偿数额,打官司只是解决纠纷的一种途径,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要特别留意脊椎骨折等看不见的伤,因为旧伤拍x光片一样有伤痕,另外,“伤者”不愿意治疗而急于提出一次性赔偿时也要警惕,如有怀疑工伤诈骗就立刻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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